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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
通达卡申领流程


凡自愿遵守《通达卡章程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买人,均可凭购买人有效证件向发行机构购买通达卡。有效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、军人身份证件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、户口簿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护照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。购买人首次购买通达卡,需要按上述规定出示身份证件,单位购买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(五千元以上需营业执照)。


新开流程


1、客户至售卡中心如实填写《通达卡购买申请表》,对于购买 VIP 通达卡和一次性购买 1 万元(含)以上普卡的单位或个人,还须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。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如下:

个人客户: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;

单位客户: 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)复印件,以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。
2、客户交纳预付金,现金支付可直接取卡,当日办理的于次日12:00后开通。采用支票或转账支付可直接取卡,但须款项到账后再开通。
单位客户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 万元(含)以上的,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,不得使用现金。
3、填写《通达卡购买申请表》中的受理信息,并由客户签字确认。
4、 《通达卡购买申请表》一式三联,发卡机构留存二联、客户留存一联。
5、客户交款后领取卡片、收据。
6、大客户订购,拨打贵宾专线:025-83796666、83796016,确认购卡数量、种类、支付方式、单位名称及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7、对于购卡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送卡服务,客户必须在《通达卡购买申请表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
实名VIP通达卡充值流程


1、客户填写《VIP通达卡充值申请表》(单位集体办理的客户须附姓名、卡号、充值金额等相关内容明细表,《VIP通达卡充值申请表》及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)。
2、使用现金充值,VIP通达卡充值金额在当日办理的于次日12:00后开通;使用支票或转帐支付充值,待款项到帐后开通。
3、客户凭付款凭证、申请表至充值柜台,进行VIP通达卡充值申请操作。
4、《VIP通达卡充值申请表》一式三联,需由客户签字确认,发行机构留存二联、客户留存一联。


使用及注意事项


1、持卡人可凭通达卡在特约商户进行交易,使用范围以通达卡网站上的最新信息及特约商户的店内明示为准,交易即时扣除预付价值。发行机构有权调整特约商户及在特约商户内的使用范围。  
2、通达卡均设有初始密码,普卡无改密功能,持VIP通达卡的客户可在发行机构指定场所办理改密,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,均视为购买人本人所为。
3、通达卡一经售出不得退换(包括面值的调换),且不能取现及兑换现金。  
4、持卡人在特约商户处刷卡消费(特例商品除外),不找零、不兑现,商家不再开具发票。
5、通达卡消费后,不退货,但可在同一商户处更换等值商品(须同商户协商)。
6、部分商户刷卡需缴纳手续费。
7、通达卡请勿弯折、磨损、刮伤,避免置于高温或磁性物体上。
8、固定面值的普卡不挂失;实名VIP卡遗失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发行机构指定场所办理挂失和补卡,并交纳补卡工本费20元/卡。持卡人的通达卡毁损无法交易的,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发行机构指定场所办理更换,并交纳换卡工本费20元/卡,正常补磁不收费。
9、通达卡普卡有效期一般为3年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普卡有效期到期后,由系统自动对到期卡展期三个月,并按到期日余额10%、最低5元扣收展期费用。
10、实名VIP通达卡卡内余额为零时,持卡人可在发行机构指定场所办理注销;通达卡普卡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后自动作废。